范蠡,配角抢了主角风头

范蠡,配角抢了主角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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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配角抢了主角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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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古剑组成成分复杂,由多种金属合成;而且各类金属的完美融合,铸造工艺十分罕见。 这就是惊艳世人的越王勾践剑,历经两千年岁月依然寒光凛冽。越王勾践留给后人的,除了这把宝剑,还有卧薪尝胆的典故。 [var1] 越王勾践剑闪烁着历史的光芒。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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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古剑组成成分复杂,由多种金属合成;而且各类金属的完美融合,铸造工艺十分罕见。

这就是惊艳世人的越王勾践剑,历经两千年岁月依然寒光凛冽。越王勾践留给后人的,除了这把宝剑,还有卧薪尝胆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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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践剑闪烁着历史的光芒。

简洁,越世家历史“清白”

作为夏禹的后世子孙,越王勾践在《史记》中单独开卷——《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

越王勾践祖上为“禹之苗裔(子孙后代),而夏后帝少康子也”,于会稽开疆拓土,营建城邑。随后二十多代被一笔带过了,直接到了允常——勾践之父。允常在世时,吴越之间就已经结下仇恨,相互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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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阖庐趁允常刚死,发兵攻打越国,不承想吴军被勾践干败了,而阖庐也因负伤死去。于是,仇恨传承到了下一代——勾践和夫差。

夫差继任之后,天天练兵,伺机复仇。勾践就任三年感觉已经驾轻就熟,就准备发兵进攻吴国,先下手为强嘛。

造化弄人,主动进攻的越军又被吴打败了,而且越军被追着打回了老家——会稽。后面的故事人尽皆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忍辱负重二十二年,复仇翻盘……勾践死后到汉兴恢复越,跨度虽较大仍是匆匆带过。

如果按照此前写法世家第十一的主角自然是越王勾践,然而从篇幅上来看范蠡更像是焦点。前半部分勾践忍辱复仇,核心事件的主要推动者是范蠡,而勾践大概只是趴在柴草上舔苦胆;后半部分范蠡“辞职”经商,与越王勾践更没有关联了。

越世家历代君王的历史“清白”,仅次于燕世家。所以,我怀疑司马迁创作越王勾践世家时喝了点酒,不小心偏离了主题,而且心猿意马有点收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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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说过《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是“挂羊头卖狗肉”。不过,范蠡也确实值得书写,不然司马迁不会在《史记》中两次留名(越世家和货值列传均重点记录。)。

求饶,范蠡是主要倡导者

“不可。臣闻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试身于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

勾践主动发兵攻打吴国,范蠡提出了反对意见。“兵器是凶器,攻战是背德,争先是最下等的选择。”范蠡对勾践劝谏,对于司马迁时在位皇帝刘彻应该也有所启发吧,常年用兵并不是最佳的选择。

然而,勾践没有听进去,所以攻击战失败了,最后被吴追撵回会稽,打成了保卫战。“以不听子故至于此”,勾践后悔了并询问范蠡下一步该怎么办。

范蠡于是建议越王勾践“卑辞厚礼”委曲求全,而赴吴跪地求饶的是文种,主角勾践“耍大牌”在会稽山上守着仅剩的五千伤残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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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种之行并不顺利,第一次遭到了伍子胥的强烈反对;“美女宝器”贿赂吴太宰嚭之后,第二次才搞定吴王夫差。

“女忘会稽之耻邪?”勾践从会稽山上下来,铺好了稻草,吊起苦胆,开始了给后人创造典故。

“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彩,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赈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

司马迁这段描写美化了勾践,越国被吴国打败后只剩下渣渣了,每年还要交贡纳赋,不耕织吃啥穿啥;至于“贤人和宾客”,俗话说“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一个战败的君王,谁还会去投奔呢?

何况,纵观(司马迁笔下)勾践一生,依靠的贤臣不过是文种、范蠡、拓稽、逢同,还有一个献计的计然。

文种全权管理越国大小事务,“举国政属大夫种”;“使范蠡与大夫拓稽行成,为质于吴”,到吴国当作人质的是范蠡和拓稽;而逢同则吴越之间负责联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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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范蠡是主要决策者

“居三年,勾践召范蠡曰:‘吴已杀子胥,导谀(曲意逢迎)者众,可乎?’对曰:‘未可。’”——《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

在向吴求饶时,范蠡应该是已经谋划好复仇,需要勾践忍辱负重等待时机。此时,勾践迫不及待想要复仇,但是范蠡认为时机还不成熟,需要忍耐继续等待。《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中虽没有明确究竟是那一年,但根据推算应该是吴打败越之后十三年。

“勾践自会稽归七年”,安抚士民;“居二年,吴将伐齐”,伍子胥阻止未果;再三年后伍子胥被杀,勾践询问范蠡是否可以出击,范蠡说时机未到。

子胥被杀第二年春,吴王夫差带着所有精锐跑到黄池搞诸侯派对,想称霸中原。从时间上来看正是吴败越已经是十三年,与《史记·世家第一 吴太伯》中记录相吻合,吴王夫差二年败越,十四年黄池会盟诸侯。

吴国轻卒精锐都跟随着吴王夫差旅游去了,剩下老弱病残与太子留守看家。机会来了,“勾践复问范蠡,蠡曰:‘可矣’。”司马迁行文看似轻松,实际上这是生死存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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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重大的决定,竟然是范蠡给越国拍板。主角懂得让位,配角才会抢眼,越王勾践给了范蠡机会,也成就了自己的霸业。激发臣子的干劲,这也是人君驾驭臣子的权术。

“兵甲之事,种不如蠡;填抚国家,亲附百姓,蠡不如种。”——《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

毕竟,带兵打仗才是范蠡的长项。“习流二千人,教士四万人,君子六千人,诸御千人”,十三年的积累,范蠡暗中训练一支强大的队伍,是会稽被打败时的十倍人马。

越军入吴境如同秋风扫落叶,五千人就打败了吴军,吴太子友也被俘虏。

“其后四年,越复伐吴。吴士民疲敝,轻锐尽死于齐、晋。而越大破吴,因而留围之三年,吴师败,越遂复栖吴王于姑苏之山。”——《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

吴王到处树敌,精锐士兵在与齐、晋黄池会盟时损失殆尽,所以给了越王勾践机会,不仅战败了吴国,而且还包围了三年。

历史上特别讽刺的一幕上演了,栖息在姑苏山上的夫差,派遣“公孙雄肉袒膝行而前,请成越王”。

当年勾践也曾有过如此遭遇!

而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勾践不忍,欲许之”。勾践这么忘记了自己舔苦胆的遭遇,竟然要答应夫差的求饶。

这时范蠡站了出来,“‘伐柯(斧柄)者其则(榜样)不远’,君忘会稽之厄乎?”作为臣子说出来这句话很重了,而且可以想象范蠡情绪还非常激动。

(“伐柯者其则不远”语出《诗经》,“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意思是:拿着斧头砍伐树木作斧柄,手中就有样子可以借鉴。)

勾践为自己的懦弱继续狡辩,“我本来想听你的话,但是不忍心使者可怜兮兮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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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倔强的驴脾气犯了,明目张胆的违背勾践旨意,“乃鼓进兵,曰:‘王已属(委托)政于执事,使者去,不者(否则)且(将)得罪。’”(于是击鼓进军,并且说“大王已经把军政大小事务交给我来处理,让使者回去,否则宁愿犯错误也要这么干了。)

夫差知道结果后自杀了,还嘱咐让人给他蒙上脸,“吾无面以见子胥也!”因为伍子胥早已经警告过,越王勾践是吴国最大的威胁,“腹心之疾”。

勾践埋葬了夫差,顺便杀了太宰嚭。

越王勾践称霸江淮地区。

读《史记》过瘾之处在于细节描写,司马迁用字传神准确、生动形象,读起来如亲临现场,或者感觉是有人在绘声绘色地给你讲故事。

至于故事背后的意义,需要个人去体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三徙,范蠡成名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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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践之后,子孙相继为王,无事可叙。直到越王无强竟萌生称霸中原的野心,试图北伐齐,西伐楚。可惜,无强生不逢时,碰上了楚威王、齐威王,不仅败了军,人也被杀。后来越基本上臣服于楚。

司马迁讲完了越王的故事,并没有至此搁笔。而是另起炉灶讲述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的故事。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句名言最早的出处不是韩信,而是范蠡。

在帮助越王勾践复仇平吴,并将越推上霸主地位之后,范蠡功成名就,勾践称范蠡为“上将军”。

“大名之下,难以久居”,范蠡给勾践留下一纸辞职信,乘舟渡海到了齐国,改名换姓做起了买卖。

“鸱夷子皮”是范蠡到齐之后的姓名。“鸱夷”原意是指牛皮袋子。吴王夫差杀害伍子胥,把他装入“鸱夷”沉江。范蠡用“鸱夷子皮”这个名字表示以伍子胥为戒,激流勇退的意思。

“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

范蠡在齐国又出名了,能干会赚钱,因此被推举为齐国国相。据《韩非子》记载当时鸱夷子皮跟田常有关联,“鸱夷子皮事田成子”。

“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

范蠡不仅能赚钱,会做官,而且难得的清醒。(这一点值得后人学习,再有钱也不能冲昏了头脑。)于是,再次全部散发财产,分给好朋友和乡亲,归还相印又一次辞官,悄悄地离开了。

离开齐都之后路过陶(今山东定陶),以为陶就是天下中心,可以做生意致富,于是就在陶定居了。

“以陶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史记·列传第六十九 货殖》

范蠡确实是做买卖的高手,不多久竟然又登上富豪榜,这就是被后世敬仰的商业始祖——陶朱公。

“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勾践用了计然五条策略就能够强越平吴,而范蠡带着计然的策略,能够“三徙而皆致荣名”。

确实霸道。

然而,计然是谁?计策只有范蠡会运用?《史记》留给我们诸多问号似乎成了永恒的谜。

救子,预测到结局执意行之

司马迁讲述完了范蠡的商业传奇,并没有就此打住,接着又补充了一个故事。

范蠡二儿子,在楚国杀人被打入死牢。范蠡就叫小儿子带上千溢金,又写了一封书信给在楚国好友庄生帮忙搭救。

“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遣少弟,是吾不肖。”——《史记·世家第十一 越王勾践》

范家老大知道以死威胁,要去救二弟。范夫人(有人说是西施女士)在一旁也说,“小儿子去未必能救老二,要是老大真自杀,那不是白白又搭上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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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无奈,只好派老大去。但再三叮嘱老大,到楚国找庄生,把钱交给他并听从安排,千万不要与他争执。老大答应之后就出发,还带上了自己的私房钱。

老大找到庄生,发现庄生穷得一塌糊涂,“家负郭(城墙),披藜藿到门,居甚贫”。老大按范蠡交代,把钱和信交给庄生。

庄生听明来意,便说:“可疾去,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老大并没有按照庄生所说立马离开楚国,而是结交楚国权贵求其他门路。

庄生找时机跟楚王说,有灾难降临,需要大赦天下免灾。老大结交的权贵将消息透露出来来,“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大赦之前封闭钱库,担心有人趁大赦前抢劫。)

老大认为楚国即将大赦,他的弟弟自然会放出,不能白白便宜庄生。于是,老大再次上庄生家将钱取走了。

老大的所做让庄生很生气,庄生又去见楚王说:“现在街头议论纷纷,说陶朱公的儿子杀人被囚,是他花钱造谣要求大王大赦修德。”楚王一听就怒了,后果不用说了。

范家老大最终带着老二的尸体回到家。家人都沉浸在悲伤中,唯独范蠡轻松:“我知道老大去必然会害死老二。老大不是不爱他弟弟,只是舍不得花钱呀!他年少时和我一起经营,知道谋生的困难,历尽艰苦,所以不舍得花钱。至于老三,来到陶之后才出生,从小泡在蜜罐中,不知道赚钱辛苦,所以不会吝惜。”

用死掉一个儿子的代价来教育另外两个儿子,这代价是不是值得?当然,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杀人偿命,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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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先生说庄生虽然贫穷,但廉洁正直闻名天下,从楚王以下都把他当老师一样尊崇。还说范家老大送来黄金,他并不想接受,想要等事成以后归还,表明信誉。

然而,庄生鼓捣楚王大赦,就这一点人品瑕疵洗脱不掉,“正直”有点不太容易接受。其次,当老大再次上门时,“生惊曰:‘若不去邪’。”“惊”用得很传神,庄生又为何而“惊”。“廉洁”也未必是真,钱庄生还是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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