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女子如果劝荆轲不再刺秦,第二天,杀狗架上的人就将是我了

我,一女子如果劝荆轲不再刺秦,第二天,杀狗架上的人就将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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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女子如果劝荆轲不再刺秦,第二天,杀狗架上的人就将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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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渐离 [var1] [var1] 我生在燕国,喜欢敲盘子,它们发出的靡靡之音我觉得很动听。高渐离,高者,渐离瑟瑟之音。 燕国之内,我了无牵挂,所以在这里敲盘子度过余生,也算是种浪费时间的方式罢了。 我有个名叫荆轲的好朋友,他曾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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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渐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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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在燕国,喜欢敲盘子,它们发出的靡靡之音我觉得很动听。高渐离,高者,渐离瑟瑟之音。

燕国之内,我了无牵挂,所以在这里敲盘子度过余生,也算是种浪费时间的方式罢了。

我有个名叫荆轲的好朋友,他曾经用剑指过一个女人。但因为他的剑道是从来不杀女人,所以这个女人杀了他的国君的时候,他却无从下手。

后来卫国亡了,荆轲也成了没有边界的亡国之人。这个悲伤的故事告诉我,不要相信女人和剑道。

卫国被灭国时,荆轲年纪还轻,所以他不懂拿剑的意味,也尝不出鲜血的味道。而我却认为这样的他很干净,双手稚嫩淋满鲜血,却无知者无畏。

他所做的只是让生命重生于他的剑下,荆轲是个君子,不,他是剑客中的君子,君子中的顶级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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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逃到燕国时,杀气四溢,虽然他也没杀过燕国的子民,但是燕国的百姓因为他在,每天都不安。

偌大的燕国,只有我不害怕,我想若是倒在了荆轲剑下,后半生就不用敲盘子浪费时间了,所以我想早早了结我的性命。

燕国早晚会被亡国,和被秦将杀死相比,我更想躺在一个传奇身下。反正人生也有尽头,荆轲这个尽头,比平平淡淡的死更好听一点。

在社会上混,那必须有个一技之长。就拿我高渐离来说吧。盘子敲的好,打击乐器也就无师自通了。

我的君王喜,因为喜欢听我敲盘子的声音,特意给我制作了个燕宫之“筑”。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但在喜身上,我只看出了猫狗的本色,我敲‘铛’,他拍手说好。我敲‘铛铛’,他拍手说甚好。我敲‘铛铛铛’,他便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日,我只重复这三个谱调,他闭眼倾听甚久,睁眼时沉默良久。听宫里传言说,燕王那晚没有宠幸任何妃子,逢人便说高渐离击筑之声让人清心寡欲,欲罢不能。

我其实并不想敲这三个声调的‘寡欲之声’,如果这种“寡欲之声”敲多了,燕国的后宫三千佳丽多少都会记恨我。

说来惭愧,那日,燕宫之“筑”的弦断了十根,只剩下三根。兴许是喜旁边的宦官记恨我,故意把琴弦割断了。

但这些俗人不知道,筑有没有弦,对我来说都一样,毕竟我最喜欢敲的,还是盘子。

因为我三个调的‘寡欲之声’,我在燕国大热。诗经里有句话叫‘道阻且长’。

我认为这是说给我听的,因为来找我击筑的人,挤满了整条路,燕国的建设极差,路也极窄,一眼望去,还真是‘道阻且长’。

这也证明了,并非是世间本没路,人走得多了就有路这一说法。这世间,得先有路,才会有人走。因为谁也不愿意踩到泥地脏了草鞋。

我是个怕死的乐师,给喜击筑,是因为我不能因忤逆他而死,毕竟我的理想是死在传奇荆轲剑下的。

可排在我家狗肉馆门口的这些人,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听我击筑,因为他们杀不了我,所以就连吃我家狗肉的资格都没有。

我愤怒,就拿起盘子,大的小的宽的窄的圆的方的,莫名其妙的,我便按顺序打了起来。对,打碎了这些盘子。

这些人看我心意已决,便都悻悻离去,不仅击筑没听上,连装狗肉的盘子都没有了。看着这些废陶器,我竟没有一丝的心疼,因为我的决断力,我的格格不入,我的清高,让一个人注意到了我。他对我感兴趣,我很高兴。

这个人就是荆轲,排在队伍里的第一个,正饶有兴趣的看着我,“你就是高渐离?”

我站在一片废墟之中,满目的萧然,当他开口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凉了。我期待这么久的大英雄,宛如一个智障,我当然叫高渐离。我家狗肉馆的名字就叫“高家狗,渐离肉。”招牌就是这么写的,这叫广告效用啊少年,那么大的字,你瞎么?

人火了之后,就特别愿意摆架子,我也是一样。若是从前,荆轲只要开口说话,我兴许就会主动解开内衫,把脖子亲自送到他的剑下。可现在,我的身价涨了数倍,他这么说话,我感觉被拉低了身份,击筑的高渐离是清高的。

荆轲见我没有说话的意思,便动了动举剑的手,我心一激灵,于是就闭上了眼睛。身价被提高的高渐离被卫国来的大烂人荆轲杀了。我只恨我自己出名太早,早知道就不敲什么清心寡欲浪荡之音了。

等了半天,我也没能等到荆轲冰凉的剑锋,睁开眼睛,发现他跪拜在我脚边,匍匐不起了。烂人就是烂人,竟然让我虚惊一场。

“何事?”我佯装着镇定,并且踢了他一脚。

荆轲抬起头,我又是一激灵,一个男人,竟老泪纵横,满脸鼻涕。“早闻先生大名,在下是来……”

“听筑就免了罢,君王之筑,不是你这样的凡夫俗子能听得上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亡命天子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取我性命,荆轲此类,泛泛之辈,要死,也死在英雄手里,我是不会放弃英雄梦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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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筑?”荆轲站起身,毫不犹豫的把剑横到我身上,“狗屁玩意,靡靡之音算什么东西,找你是因为你狗肉炖得好。”

……

原来英雄是不愿意听‘寡欲之声’的,荆轲喜欢大口吃肉,喜欢玩女人,喜欢杀人,更喜欢做一些必死无疑的事情。

比如刺杀秦王。

为了杀六国共同的敌人,他待在我家,硬生生的宰了一年的狗。但我一直想对他讲,秦王并不是绑在架子上的,而且徐夫人匕首做得也太短,不一定能扎得透嬴政的朝服。

燕丹付的黄金纯度太低,徐夫人的匕首也就偷工减料了,至于上面沾满了毒药这一点,我也实在是难以信服。因为我亲眼看到旺财用舌头舔过了匕首数遍,还旺旺直叫。

旺财因为不小心的折煞了徐夫人的面子,晌午时,它被我炖成了一锅老汤,吃了旺财的我却忧心忡忡,毕竟它是最后一条“犬”了。

荆轲再不走,明天被绑到杀狗架上被练手的,就是我了。再者说,阳春三月,天也开化了,再拖几天,天气越来越热,秦舞阳就只能捧着樊於期的头盖骨去咸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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