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国人暴动”问题的研究历史与现状

西周“国人暴动”问题的研究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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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国人暴动”问题的研究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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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国人”问题,在学术界是一个经过了长期争论和探讨研究的问题,并且至今仍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关于国人的身份属性问题,则更是探讨的焦点所在。郭沫若、范文澜、徐中舒、童书业等诸位先生都对国人的身份属性问题作过相应的探讨与研究,在学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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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国人”问题,在学术界是一个经过了长期争论和探讨研究的问题,并且至今仍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关于国人的身份属性问题,则更是探讨的焦点所在。郭沫若、范文澜、徐中舒、童书业等诸位先生都对国人的身份属性问题作过相应的探讨与研究,在学界影响很大。

郭沫若先生认为“国人”是“以平民为主体”,也即“铭文中说的邦人”。范文澜先生认为:国人是住在大邑的工商业者。徐中舒先生认为:“国人是居于国中的统治民族成员”。孙作云先生将西周春秋时期的国人定义为“农奴”,这与文献所记载的国人权力较为广泛、地位较为特殊的史实不相符合。

童书业先生认为:“春秋以上之所谓‘国人’,主要指国都之人,尤其是国都城内之人也……‘士’为‘国人’之上层,在国都之城内,或人数最多,且有战斗力”。赵世超先生认为:“居于国中的农民、部分工商和被征服者虽都属于国人,但国人的主体应是士。可以看出,赵先生和童书业先生的观点有相似之处,他们二人都特别强调了“士”阶层在国人中地位的特殊性。

任长泰认为:“‘国人’的主体是居于‘国’内的士、庶人和工商,他们是自由人中的多数。”何兹全先生认为:“西周春秋时期的国人,它的前身就是氏族社会中的氏族成员,它是从氏族成员演化下来的。国人的政治权利,是氏族成员民主权利的遗存。”

杨宽先生认为:“所谓‘国人’是指居住在国都的‘公民’,他们有纳军赋和服兵役的义务,是当时国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重要支柱,当国家有危难,有迁都和废立君主等大事,执政者要征询他们的看法,他们会发表意见,甚至采取行动。”

田昌五先生认为国人“类似古希腊、罗马的城邦公民,是奴隶制国家的社会基础。”崔大华先生认为:“国人相当于典型的古代希腊、罗马奴隶社会中的自由民,但又有所不同;因为国人一般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减知非先生认为:“国人是统治宗族成员,是国家的公民”。此观点将“国人”仅局限于“统治宗族成员”范围之内。许悼云先生说:“封君手上的人口,也许构成所谓‘国人’的主要成分。”王玉哲先生认为:“所谓‘国人’,盖为居于国都中之人,他们大部分与周为同族,又是居于都城的农民,其身份地位略高于‘野人’。”李朝远认为:“一般来说,国人务工,野人务农……务农与否是国人与野人的主要区别之一。”

朱绍侯先生主编的《中国古代史》指出:“所谓‘国人’,是指居住在‘国中’的群众,其中以平民为主。”郝铁川先生认为:“‘国人’就是国中之人,主要由公卿大夫、士和工商组成,而主体是公卿大夫、士等奴隶主贵族集团。”蔡锋先生认为:“国人是一个地位特殊、阶层广泛、且包含有一部分贵族在内的政治集合,但其前后地位有所不同。”蔡锋强调了国人与宗法贵族的关系,而且注意到了国人前后社会身份地位的变化情况,多有合理之处。

晃福林师从社会历史变迁的角度,对不同历史时期国人身份的变化加以对比研究,最后指出:“西周春秋时期所谓的‘国人’,皆为宗族之人。换句话说,游离于宗族之外的国人,在那个时期是找不到的。”

对于西周春秋时期“国人”的身份属性的认识,徐亮工先生在其《“国人”新解》一文中,针对前人对于“国人”问题的研究,“无不囿于‘国野’之制的成说,将‘国人’作为这一制度的产物,与‘野人’相对存在”的认识,提出了自己非常独特的见解。

他认为:“‘国人’与‘国野’之制毫不相关,而是春秋时期东方各诸侯国等级占有制进一步发展的特定产物。‘国人’作为国君公室直接管辖的臣民,与卿大夫之家的‘私属’相区别存在。‘国人’由等级占有制的形成而产生,又随着等级占有制的崩溃而消失。只要我们不囿于‘国野’之制的成说,这一结论应当是可信的。‘国野’之制作为一种国家行政制度,从来就没有在西周春秋时期的历史上存在过。”

对于“国人暴动”问题的认识和评价

传统的观点认为:周厉王为人骄横暴虐,贪财好利,不听忠言,亲小人,远贤臣;他对人民实行强权和极为残暴的统治,最后终于激起民愤;“国人暴动”发生,周厉王仓皇逃亡到偏僻落后的鼠地,直到死在那里,再也没能返回西周都城—镐京。老辈学者如郭沫若、翦伯赞、范文澜、侯外庐、吕振羽等先生大体都持此种观点。如郭沫若先生就指出:“厉王是一个暴虐的君主,他任用公长父和荣夷公进行‘专利’,横征暴敛,虐待人民。”

孙作云先生旗帜鲜明地将“国人暴动”誉为“是农奴反领主阶级的斗争,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奴大起义。”孙先生还说:此次“大起义的原因,是由于以周厉王为首的领主阶级,在剥削力役地租之外,又要剥削农奴份地里的收获物。”郝铁川先生对此持不同意见,他认为:“厉王时期的‘鼠’之乱不是什么工商业者起义,也不是平民革命事件,而是王室和贵族之间争权夺利的一场内乱。”

何兹全先生认为“国人暴动”体现了平民在政治上是有发言权的。魂尹盛平先生认为:“所谓国人暴动,是以居住在国都中的士及其子弟为主起来造反,赶走了厉王及其一部分大臣。暴动时王宫中的仆驭、百工、臣妾之属,宿卫王宫中的虎臣部队也参加了。”

近些年来,有些学者开始逐渐地突破传统的认识与看法,对周厉王以及“国人暴动”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与评价。晃福林师说:“周厉王是一位志大才疏的角色……‘专利’之举和一般贵族及国人争利,旨在增加王朝收入而忽视了农业生产。”许悼云先生注意到了厉王实行“专利”措施前,周王室所面临的严峻的内外形势,他指出这种形势“是时势造成的情况,厉王君臣未必独任其咎。”王玉哲先生也特别强调了周厉王实行“专利”前,周王室所面临的严重经济困难;但王先生又高度赞扬了“国人暴动”的伟大意义,他认为:“这次‘国人暴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

程念棋先生认为周厉王“专利”之举是一场“出于军事目的的经济改革”。罗祖基先生认为:“周厉王因好利而‘革典’,破坏了王政(宗法政治)赖以树立的社会经济基础;同时,又出于集权的目的而饵国人之谤,乃是改革宗法政治体制的重大举措,二者都具有推动历史前进的社会变革意义。”

罗先生又说:“周厉王的‘革典’,其实质是将家庭公社推进到农村公社”,这是一项经济改革,“改革也具有历史的必然特点。”杨东晨先生认为,在“国人暴动”中,“‘暴动’的主要谋划者是召穆公虎与周定公,且召穆公又舍亲子性命以保护、匿藏厉王亲子姬静。”

王雷生依据《塑摄》铭文以及《史记》、《诗经》的相关材料挖掘信息,推断说:“西周晚期,厉宣之际发生的国人暴动确有两次,第一次发生在厉王三十七年(公元前842年),第二次发生在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亦可称为“前宣王”元年)。这是两次既有联系,但在性质和规模上都大不相同的国人暴动,由此自然会派生出两种不同的政权形式。”该说法很有新意,但证据仍欠充分,推测性倾向还是比较明显。何凡认为:“‘国人暴动’的性质不是平民对贵族的造反,而是诸侯公卿士大夫对周天子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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