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后期的腐败已经到了沦肌浃骨的地步,侵蚀到了社会肌体的每一个细胞。办一件事需要多少贿赂,明码标价。01宋朝的高薪在历史上很有名,同样有名的是明朝的“薄俸制”。论者动不动就说,“明官俸最薄”,“俸
大明王朝后期的腐败已经到了沦肌浃骨的地步,侵蚀到了社会肌体的每一个细胞。办一件事需要多少贿赂,明码标价。
01
宋朝的高薪在历史上很有名,同样有名的是明朝的“薄俸制”。论者动不动就说,“明官俸最薄”,“俸禄之薄,无以逾明者”。
明朝俸禄确实是非常微薄,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受元朝薄俸制的影响,另一个,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则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统治思路。
▲朱元璋,图源自电视剧《大明风华》
因为出身贫苦,朱元璋终生痛恨贪官污吏。他曾说:“昔在民间时,见州县长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民者,罪之不恕。……苟贪贿罹法,犹行荆棘中,寸步不可移,纵得出,体无完肤 矣。”
朱元璋不了解,正是元朝的薄俸制助长了官吏的贪污腐败。朴素的农民式思维让他认为“当官的没几个好人”。因此,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苛刻的。
在制定俸禄制度的时候,朱元璋对自己的亲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贵族的俸禄异常丰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有一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这还不包括丰厚的土地赏赐。但与此同时,朱元璋以开国之初,经济凋敝,“百姓财力俱困,如初飞之鸟”为由,又把官吏的俸禄定得出奇之低,对普通官员以“薄俸”为主流。
明朝俸禄之薄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明朝官员没有了职田。
从唐朝开始,地方现任官员俸禄中都有一项特别稳定的收入——职田收入,但是朱元璋却毅然废除历代相沿的职田制度。原因很简单,他要把天下官田都留着赏赐给自己的子孙。各地王府的赐地,“皆取之州县中极膏腴田地”。
第二,禄米数量也大大降低。没有职田,官员俸禄中只剩下粮食,也就是禄米这一项,而且标准也大大降低。
明朝正一品年俸是禄米1044石;正二品732石;正三品420石;正四品288石;正五品192石;正六品120石;正七品90石;正八品78石;正九品66石。这个标准是历代最低的。顾炎武说:“‘唐兴,上州司马秩五品,岁廪数百石,月俸六七万,官足以庇身,食足以给家。’今之制,禄不过唐人之什二三,彼无以自赡,焉得而不取诸民乎?”也就是说,唐朝上州司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数百石,还有月俸六七万钱,收入足以庇身给家。而明朝官员的收入,不过是唐朝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
明朝俸禄制与秦汉以来历代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宋朝以前,历代虽然低级官员收入不高,但中高级官员通常都是高薪。而到了明朝,连高官也得承受低薪之苦。明朝中后期,最高级的正一品官员的全年俸禄折合成银子不过才三百两左右,抵不上一个京师富家子弟三个月的花费。所以,明朝低薪制贯穿上中下级所有官员。
▲经典电视剧《大明王朝》中刻画的明朝官员形象
第三,不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给退休官员开工资,阎步克在《品位与职位》中说:“国初的致仕者居然没有俸禄,赐半俸终身就算是优礼了。”
第四,除了低薪制,朱元璋还取消了官员的许多其他特权。
唐宋两代,官员的子弟会得到“荫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则取消了这一做法,大官之子虽有“荫叙”,但所叙的只是“禄”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
和今天的“党内警告”“降级撤职”作为一种惩罚一样,明朝以前,官场上一直实行“以官抵罪”,即官员犯罪,以降职或夺官作为一种抵罪措施。然而,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勾销了。官员犯罪,与百姓同样,该坐牢的坐牢,该流放的流放,一点也不予宽容。薛允升因云:“唐律于官员有犯除名、官当、免官、免所居官,委曲详备,其优待群僚之意,溢于言外。明律一概删去,古谊亡矣!”因此,有人说,朱元璋是一个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皇帝”。
很明显,在分配帝国利益蛋糕时,朱元璋把官僚体系排除在外了。
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他希望这些孔孟之徒能“见义忘利”,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忘我地为他工作。其实,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不算太少,因为比起农民来,他们的生活还是优越的。更何况,精打细算的朱元璋认为,做官对中国人来说,除了直接的物质收获,还会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报偿。
朱元璋这样教育广大官员:如果你们清廉为官,虽然收入不是特别丰富,但“守俸如井泉,井虽不满,日汲不竭渊泉”,毕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另外还能“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立名于天地间,千万年不朽”。所以,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够意思的。
但实际上,这样的低薪“不足以资生”,导致很多官员难以养家糊口。
比如洪武年间的陕西参政陈观,“在陕以廉谨称。……其卒也,妻子几无以自存”。一死,妻儿老小马上就无法生活了。
洪武年间的吏部尚书刘崧“幼博学,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茅屋,有田五十亩”。出仕之后,家族经济情况没有任何变化,“及贵,无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伤,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居官未尝以家累自随”。一条被子盖了十年,被老鼠咬破了才换条新的。但是旧的还要缝缝补补,给儿子当棉衣。
永乐时期的户部尚书秦纮为官四十余年,其“妻菜羹麦饭常不饱”,“及卒,家无余资。未几,子孙有贫乏不能存者。”
子孙一下子成了贫民。
02
朱元璋时代,俸禄已经如此之低。
按理说,在朱元璋去世之后,随着经济恢复,社会发展,明朝统治者们应该大幅度提高俸禄。但事实是,洪武之后,明朝俸禄水平不但没有提高,反而逐步降低。
其主要原因是明朝俸禄的“折色”制度。
明初俸禄主要是用粮食来发放的。但是,当国库中的粮食不够用时,偶尔也会发点其他东西来代替,这就是所谓的“折色”。折色最早始于洪武年间,在朱元璋去世后越来越普遍。
建文四年(1402年),户部称,“天下仓粮,宜撙节以备国用,各处都司官俸,旧全支米者,宜米钞中半兼支”。也就是说,因为国家粮储不足,所以各处都司发工资时,一半发钞票,一半发粮食。到了正统四年(1439年),又诏称“南京及在外文武官吏俸米、军人月粮,近为粮储不敷,减分支给,以钞折充”。折色渐渐成为定制。
问题和元朝一样,明朝的钞票经常严重贬值。《廿二史劄记》卷三十二“明官俸最薄”条记载:
“洪武时,官全给米,间以钱钞,兼以钱一千、钞一贯抵一石。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卑者支米十之七八,九品以下全支米。后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又凡折色俸,上半年给钞,下半年给苏木胡椒。成化七年,户部钞少,乃以布估给,布一匹当钞二百贯。是时钞一贯仅值钱二三文,而米一石折钞十贯,是米一石仅值二三十文钱也。布一匹也仅值二三百钱,而折米二十石,是一石米仅值十四五钱。”
朱元璋时代,偶尔也会发钱发钞,但是,那时钞票还好用,本应发一石米,实际所发之钞,大约值一两白银,和市场价格大致相当。但是到了明成祖时,因为钞票贬值,本来应该给一石米,实际所发钞票,却只能兑现白银一钱到二钱,就是说,已经贬值到只剩原来的一成到二成了。
到了成化年间,一石米发给十贯钞,看起来比洪武年间涨了十倍,而事实上,那时十贯钞才值二三十文钱。也就是说,贬值到原来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如果按半粮半钞算的话,官员实际只能领到部分粮食,以钞折算的部分就算是给国家做贡献了,工资相当于降低了百分之五十。明朝的皇帝们就是这样和百官耍流氓的。
时间长了,百官当然纷纷抗议,皇帝于是不发钞票,改发其他东西。发什么呢?发胡椒,发苏木。胡椒和苏木,一个是调料,一个是颜料,为什么发这些东西呢?因为这些是从外国进口的奢侈品,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进口多了,宫中堆积多年,眼看着要放坏了,所以拿出来给百官充工资用。
成化五年(1469年),实在没钱给百官开支了,甚至发衣服被褥,将内库所存的“纻丝绫罗、纱褐缯布之衣帨衾褥以及书画几案、铜锡磁(瓷)木诸器皿……以充俸钞”。就是说,皇宫大库存的绸缎布匹、衣服巾帕、被子褥子、桌子椅子、瓷茶碗锡茶壶都拿出来发给百官。反正宫里什么东西多就发什么。
为什么要用这些东西来给百官发工资?当然是因为国库没钱了。那么为什么大明王朝会穷成这样呢?主要原因是天下的银子都发给朱元璋的后代了。
我们说过,朱元璋虽然给百官的俸禄标准定得很低,却给自己的子孙后代规定了极高的俸禄水平。朱元璋规定,他的后代由于身份高贵,不能从事任何社会职业,增加收入的方式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多生一个孩子,国家就按等级多发放一份俸禄。所谓“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如生一镇国将军,即得禄千石。生十将军,即得禄万石矣。……利禄之厚如此,于是莫不广收妾媵,以图则百斯男”。
所以,明朝皇族拼命生孩子。弘治五年(1492年)年底,山西巡抚杨澄筹向皇帝汇报,山西庆成王朱钟镒已生育子女共九十四人。不久,另一位藩王刷新了这一纪录,这位藩王光儿子就多达一百余个,每次节庆家庭聚餐,同胞兄弟们见面彼此都不认识。这就是史书上所谓的“每会,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识”。
这仅仅是明朝皇族人口爆炸的一个缩影。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子孙于各地,“初封亲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这些王爷好比种子,一二百年过去后,在各地繁衍出的数量大得十分惊人:山西一省,洪武年间只有一位晋王,到了嘉靖年间,有封爵的皇室后代已经增长到一千八百五十一位。洪武年间河南本来也只有一位周王,到了万历年间,已经有了五千多个皇族后代……
据明末徐光启的粗略推算,明宗室人数每三十年左右即增加一倍。而当代人口史学者推算的结果是,明朝皇族人口增长率是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的十倍。据安介生等人口史专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经繁衍到近一百万人之多。
▲《大明风华》 里朱元璋的子孙
这样,国家财政就出现了难以支撑的窘况。嘉靖四十年(1561年),朝廷曾经算过一笔账,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王府的禄米支出竟然达到了八百五十三万石,缺口是四百五十三万石。天下所供,竟然不能满足王族所需。所以当时官员们说,“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虑者,莫甚于宗藩禄 廪”。
实在拿不出银子给百官发工资,发点东西大家倒也能理解。
问题是,皇帝们的小算盘仍然打得非常鸡贼。好比这东西本来只值十块钱,但是皇帝却非说能值一百块钱。比如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每斤胡椒算成十六贯钞票,苏木每斤算八贯钞票。但到了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仅十年时间,胡椒每斤就算成一百贯钞票,苏木每斤算成五十贯钞票,翻了六七倍。
成化七年(1471年),因为国库里存的棉布太多,积压久了,眼看都快烂了,皇帝遂宣布,以后就用细布给百官开工资。什么标准呢,一匹细布折算成二十石米。然而,明朝最好的三梭细布,一匹也不过能换二石米。皇帝显然把布价抬高了十倍。
成化十六年(1480年),细布也快发光了,又发粗布,而且“每阔白布一匹折米三十石”。一匹阔白布,也就是粗棉布,本来不过值银子三四钱,却算成三十石粮食,这就把布价抬高了近百倍。所以《明宪宗实录》称:“然三梭(布)一匹极细者,不过直银二两,而米价遇贵则有一石直银一两者。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轻重已自悬绝。后乃至以粗阔棉布直银三四钱者,亦折米三十石,则是粗布一匹而价银直三十两,自古所无也。”明朝皇帝们的无赖嘴脸就是这样毫无遮挡。
就这么低的工资,在明朝还常常拖欠,甚至数年不支。明人王琼在《双溪杂记》记载:“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
顾炎武总结明朝俸禄史说:“百官所受俸,亦米也,或折以钞,其后钞不行而代以银,于是粮之重者愈重,而俸之轻者愈轻,其弊在于以钞折米,以布折钞,以银折布,而世莫究其源流也。”朝廷在发俸禄时,在银子、粮食、布匹之间反复折腾,但是不管怎么折腾,反正是越来越有利于皇帝,越不利于百官。
在明初洪武至宣德六十年间,载入《明史·循吏传》中的著名清官占明朝循吏总数的六分之五,这不能不说与薄俸制有关。明朝那些恪守节操不想大肆贪污的官员,无一不生活得非常艰难。
宣德年间,像礼部侍郎这样的高官,死后甚至都不能安葬。“邹师颜,宜都人。……为礼部侍郎。省墓归,还至通州,卒,贫不能归葬。尚书吕震闻于朝,宣宗命驿舟送之。”
正统元年(1436年),左副都御史吴讷曾说:“近小官多不能赡,如广西道御史刘准由进士授官,月支俸米一石五斗,不能养其母妻子女,贷同道御史王裕等、刑部主事廖谟等俸米三十余石,去年病死,竟负无还。”成化年间,曾以廷试第一名为翰林修撰的罗伦,在被贬为福建市舶副使时,因微薄的官俸不足开支,只好靠卖字谋生。
03
我们看明朝官场贪腐发展的曲线图,与俸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明朝贪风之盛行,恰恰发生在洪武朝以后,与俸钞折色之制同步。折色越低,贪污腐化就发展得越厉害。
永乐时期,因为折支钞票的普遍化,贪腐也开始普遍化。
有人描述其情形说:“贪官污吏,遍布内外,剥削及于骨髓。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养活之计。虐取苛求,初无限量。有司承奉,惟恐不及。间有廉强自守、不事干媚者,辄肆谗毁,动得罪谴,无以自明。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货赂,剥下媚上,有同交易。夫小民所积几何,而内外上下诛求如此。”
对于这种情况,官员们纷纷指出,薄俸制是主要原因。比如任双流知县的孔友谅抱怨说:“国朝制禄之典,视前代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其余大小官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育,与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贪者放利行私,廉者终窭莫诉。”
永乐年间的著名清官李贤说:“若夫俸禄所以养廉也,今在朝官员,皆实关俸米一石,以一身计之,其日用之费不过十日,况其父母妻子乎?臣以为,欲其无贪,不可得也!”大理寺右少卿戈谦也说:“且计一官,其家少者五六口,多者十余口,俸既不足,则其衣食器用、仆隶之需,必出于民,为害非小。……因国用浩繁,文武官吏俸给什撙节其六七,所得不给其所费。”
从永乐之后,贪腐一代比一代严重。何瑭说,洪武晚年,“渐启贪赂之习,积至正德年间,其弊极矣,官以赂升,罪以赂免,辇毂之下,贿赂公行,郡县之间,诛求无忌。小民受害,殆不忍言。百姓困穷,盗贼蜂起,国家之事,几至大败”。他也认为薄俸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官吏之俸薄,“故官吏则务为贪侵”。
明朝正统年间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曹泰一生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两袖清风,世称“铁”御史。他也说:“今在外诸司文臣,去家远任,妻子随行,禄厚者月给米不过三石,薄者一石、二石,又多折钞,九载之间,仰事俯育之资,道路往来之费,亲故问遗之需,满罢闲居之用,其禄不赡,则不免失其所守,而陷于罪者多矣。”
明朝中后期之腐败,在历史上刷新纪录。嘉隆以后,“惟贿是举,而人皆以贪墨以奉上司”,官场“礼义沦亡,盗窃竞作”,贪婪和无耻之风弥漫。
著名清官韩一良在与崇祯皇帝的交流中,把低薪制与官员贪风之间的关系表达得直言不讳:“陛下平台召对,有‘文官不爱钱’语,而今何处非用钱之地?何官非爱钱之人?向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以官言之,则县官为行贿之首,给事为纳贿之尤。今言者俱咎守令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几何,上司督取,过客有书仪,考满、朝觐之费,无虑数千金。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 乎?”
明末思想家顾炎武总结明史时尖锐地指出:“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
04
除了官员贪腐登峰造极,明朝也是中国历史上吏员腐败最严重的时期之一。其原因也与低薪制密切相关。
在规定官员低薪制的同时,明朝也规定了吏员的低薪制。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规定,在京二品以下衙门吏员月支米皆一石,六品以下衙门米皆六斗。在此之后,又不断降低这一标准。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规定,在京吏员有家小的,每石减二斗,无家小的,每石减五斗。洪武之后,历代皇帝也多次降低吏员俸禄,而且规定各地州县吏员的俸给全部折钞。
在明朝纸钞大幅贬值的情况下,就几乎等于不给各地吏员发薪水了。
在经济收入低下的同时,明朝吏员的社会地位比宋朝又进一步降低。明太祖和明成祖均曾颁谕说,因为吏员“心术已坏”,不准进行科举,对他们进行毫不掩饰的歧视。明仁宗称,国子监生有虽曾习吏事者,不准以此为资历出仕,仍须入监读书,由科举出身。这是因为“吏事,末也。诚能穷经博古,达于修己治人之道,于吏事何难?”反之,如让“昧于大经大法”之人去治事,则往往“厉民而辱国”。
吏员待遇和地位如此之低,可是明朝中后期,社会上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老百姓拼了命也要当吏员,甚至许多“身家殷实,田地颇多”的地主不惜重金买路子要当“挂名书吏”。
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吏员们的实际收入很高。
明朝吏员们的薪水虽然几乎等于无,但额外收入却林林总总。他们的第一项额外收入叫“顶首银”,也叫“顶头银”,就是一个吏员升走调动或者退休之时,会推荐一个人来接班,被推荐的人要给他一笔钱作为酬谢。据焦竑讲,明朝“新旧相代,索顶首银多至千金”。而黄宗羲说“京师权要之吏,顶首皆数千金”。明朝大学士许讚则说“在京各衙门吏典交代,顶头银两渐至数百两”。顶首银的高低,当然主要视这一职务的灰色收入之多少而定。
中央政府部门的吏员顶首银如此之高,与他们手中权力之大是相符的。明朝各部院的吏员大多来自江浙一带,他们最初是随着永乐皇帝迁都北京而入驻京师的,后来这份工作就世代相袭下来。明朝大儒黄宗羲说,当时虽无世袭之官,却有世袭之吏,他们一代又一代泡在公文当中,精熟各官司典章掌故,所以在官长要求参照以前的案例时,他们可以随手拿出符合自己营私需要的案例。他们仗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动辄以不合程序为由,驳回下属官司来文。
因为缺乏专业知识,明朝那些掌握了“大经大法”的六部官员很容易被书吏把持,所以部院之中,实际主持部务的往往都是积年老吏,他们经手处理的公文很少被那些弄不清“成例”的主管官员否定,所以,他们往往亲自拟定批文,直接呈送堂官,堂官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只好就稿画行。所以明朝若干老吏掌握了巨大的权力,也就门庭若市、富敌王公。
地方吏员的灰色收入当然远没有这么高,不过也相当可观。著名清官海瑞在浙江淳安做县令时,就专门记载了当地吏员的顶首银标准。地方州县衙门有吏、礼、刑、户、兵、工六房,以应对朝廷的六部,因为六房职权不同,收入有别,所以顶首银标准也不一样。海瑞所记淳安县六房吏顶头银为:“吏房顶头银十两”“户房顶头银五十两”“礼房顶头银十五两”“兵房顶头银五十两”“刑房顶头银五十两”“工房顶头银五十两”。
▲清官海瑞,图源自电视剧《大明王朝》
吏员们的收入当然不止顶首一项。海瑞记载,淳安县的吏员们还有很多常例陋规收入。
吏房常例银为“一两考吏银伍钱。起送农民或银捌钱或伍钱(府吏叁两,书手一两,同房吏书各叁钱)。酒席银贰两,众吏农分(府县里酒席银壹两贰钱,仍整酒一席,用银柒捌钱)。起送吏农拨缺兵刑工银伍两,户叁两,礼壹两或伍钱,承发叁两,铺长贰两,架阁伍钱三人分(府吏如数每人管二县)。新里长不报农民(银贰钱)”。
户房常例为“里长应役时每里银三钱。造黄册每里银伍钱(草册府吏伍两,管册厅吏贰两)。粮长应役时每名银肆钱。夏绢每里银叁钱,三八共贰拾肆两(三人分)。解绢时拾贰两,承行吏独取(府该房捌拾两,书手拾两,投批伍两,家属伍两,粮厅吏书拾伍两)。农桑绢贰两(三人分。府该房肆两)。秋盐粮每壹石银叁厘(府每石伍厘)。经过盐每壹佰引银贰分。住卖盐每壹佰引银叁钱。折色玖佰玖拾玖石,每石银叁厘。凡征钱粮壹佰两,银壹两(三人分)。均徭每银拾两,银壹钱(三人分)”。
礼房为“收茶芽每里银伍分。童生入学每人叁钱。初考每人叁分。里长应役不报老人者银伍分。均徭每银拾两,银壹钱”。兵房陋规为“均徭每拾两,银壹钱。民壮每壹名银壹钱。共贰拾伍两(三人分)。清军每里银伍钱。直日里长每日银伍分。皂隶三十六名,每名银伍 钱”。
刑房为“佥总甲每里银叁钱。年终总甲每里平安银叁钱”。工房为“直日里长每日银伍分。审里役丁田每里银伍钱。清匠每里银伍钱。塘堨长每里银叁钱共贰拾余两。买漆每银壹两取伍分。均徭每拾两取壹钱。凡征钱粮每壹佰两,银壹两”。
承发房为“里长应役时每里银壹钱。审均徭丁田里甲银壹钱。词讼每状一纸或壹分贰分”。
…………
这些常例陋规公然记载,且有定数,这是因为地方吏员几乎没有工资,这些常例就相当于地方政府在摊派提留中为吏员们安排的半合法收入。除此之外,吏员在地方事务中拥有诸多广泛的权力,他们营私的机会还有很多。
州县内部人事变动是吏房吏员收取贿赂礼金的好时机。《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中描写,户房吏员金满为了得到看库的美缺,不得不贿赂吏房吏刘云。
户房经理国家钱粮,营私肥己的机会尤多。朱国祯说:“各县户房窟穴不可问,或增派,或侵匿,或那(挪)移,国课民膏暗损,靡有纪 极。”
礼房表面上是清水衙门,但是吏员们也是敛财有术。他们在采办考试、祭祀、旌表和乡饮大典相关的物资时,往往会以次充好,赚取差价。比如在科举考试时“买滥恶纸笔花红,希图冒破”,祭祀时会“减送胙肉”,旌表时则“将不堪旗匾,克减行价”,乡饮大典时会“扣克价值,以滥恶之物塞责”。县考之时,礼房吏员还会帮助考生作弊,“得人财物,改换卷面”。
在办理“下程酒席”时,对里甲勒索也是礼房吏员的重要财源,本来地方政府办理下程酒席是专款,但是吏员们仍然会摊派到里甲头上:“下程酒席亦既额有官银矣,即当责之礼房吏书买办可也。今乃仍用里甲,赔费不赀,荡产从事,而该吏人等亦且因之为利,不得,则以苟简禀官罚治。以致官用其一,而吏反用其二。”
县级政府兵房的主要职能之一是征兵,用明朝术语叫“勾补军士”,由于明朝军人待遇恶劣,百姓视兵役为苦役,想方设法逃避,所以兵房吏员有很多机会可以从征兵中牟利,比如他们会“勾补逃军力士,卖放正身,拿解同姓名者”。
刑房吏员协理刑名,处理案件,其营私手法百姓更为熟悉。他们为了让人“出罪入罪,不得不使些机巧,弄些刀笔”。打官司的时候,当事人必须贿赂刑房吏员,才有获胜可能,比如《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中描述皮氏与赵昂为了胜诉,“与刑房吏一百两,书手八十两”。刑房吏员兼理牢狱,所以敲诈罪犯也属常事,比如狱囚丁启本来无赃证应予释放,刑房吏赵良仍向他索银五十两。
工房吏员负责主持地方上各种工程建设,这也是他们科派勒索民户的大好时机。“修衙修舡,既有征银在官矣,即当责之工房吏书管理可也。今乃仍点大户,官银不足,倾家赔偿,而该吏人等犹且从之索贿,不得,则以冒破禀官究责,以致浮费之数反倍于赔补之数。”
总而言之,明朝吏员枉法营私非常普遍。事实上,大明王朝后期的腐败已经到了沦肌浃骨的地步,侵蚀到了社会肌体的每一个细胞。办一件事需要多少贿赂,明码标价,“权门之利害如响,富室之贿赂通神。钝口夺于佞词,人命轻于酷吏”。小小的衙门胥吏通过把持官府可以家资上万。
按照周朝时期的教训来说,分封是会导致诸侯割据最终国家力量四分五裂的,那么朱元璋为什么要分封呢?根据相关史料记载,朱元璋在登上皇位之后,加强中央集权,他总结了历朝历代灭亡的原因,发现军权是最重要的防护工具,于是就想将权利放在皇帝手中,由皇帝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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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雨燕的迁徙路程一直是个谜,直到有专家通过给雨燕安装光敏定位器,才发现北京雨燕令人震惊的万里大迁徙。跟踪数据显示,每年北京雨燕都要经过数月的飞行旅程,从刚果盆地一路北上途径非洲和亚洲37个国家,行程超过一万三千公里。北京中轴线遗产保护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