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1900年3月27日——1985年9月6日),字存初,女,1900年3月27日出生于江苏常州的一个清贫知识分子家庭,1915年考入常州女师;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曾任常州市学生会副会长;1923年考入上海法科大学,1927年毕业后任南京政工人员养成所指导员;九·一八事变后,一向争取女权的史良发起组织上海妇女界救国会,担任理事;1936年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因参加与领导抗日救亡运动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为历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她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司法部部
史良
(1900—1985),1900年3月27日出生于江苏常州的一个清贫知识分子家庭,1913年开始先后入常州女子师范附小;1915年考入常州女师;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曾任常州市学生会副会长;1923年考入上海法科大学,1927年毕业后任南京政工人员养成所指导员;1931年在上海开始执行律师业务,曾任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发起组织上海妇女界救国会,被选为理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成立后,被选为执行委员。1936年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同年底,与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等,因积极参加与领导抗日救亡运动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为历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
抗日战争初期,在武汉、重庆等地从事民主运动。1938年任全国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联络委员会主任。并任第一、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1年“皖南事变”后,退出国民参政会,辞去妇女指导委员会职务。1942年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称中国民主同盟),任民盟中央常委、重庆市支部组织部长。在重庆谈判中,担任民主同盟代表团顾问。1946年后回上海,继续执行律师业务并积极参加民主革命活动。1948年后在上海创建民盟华东执行部,任主任。
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司法部部长(是当时仅有的两位女性部长之一,另一为卫生部部长李德全)、全国妇联副主席,第五、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史良是第一、二、三、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第一、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民盟第一、二、三届中央副主席,第四、五届中央主席。
史良的一生可谓传奇曲折,通过法律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为人民服务,是史良的毕生志愿。在旧时代,她是大上海著名律师,民族救亡运动、争取民主运动的积极投身者,为民族和民主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被毛泽东誉为“女中豪杰”;在新时代,她成为新中国人民司法工作的开拓者、司法行政工作的奠基人,为新中国的人民司法工作从理论到实践作出了杰出贡献。
史良一生,从早年学生运动领袖、著名大律师,到抗日救国、反对内战、与共产党合作,到担任新中国高级领导人,为人民共和国辛勤工作,走过了辉煌的一生。
常州和
吴江是江南的鱼米水乡,历来人文荟萃。在近代,常州的青果巷里出了个女君子史良,吴江的垂虹亭畔出了才子陆殿栋,两人最终白头偕老。
史良是女中豪杰。她的父亲是个有九个孩子的清贫私塾先生,从小把她当男孩养。史良不想做个传统的女子,于是拼命地在常州女子师范附小、常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二十三岁,考入上海法政大学。
近代中国的法律史就是一个争“民权”,争老百姓“参政权”的历史,史良被卷入时代的洪流之中。五四运动时,中学生的她是常州学生会副会议,领导学校罢课;五卅运动时,大学生的她参加反帝斗争;做南京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指导员的她,反对国民党专制被捕入狱二月,蔡元培和史的老师,法科大学老校长董康营救了她;做江苏临时地方法院书记官的她对抗当局被停职;做律师的她营救政治犯任白戈,贺龙的亲戚向元姑,还有施义(中共领袖邓中夏化名),触怒了蒋介石;“七君子”事件中,她是唯一的女性,各界人士都来救她们,甚至还有爱因斯坦和美国的孔子杜威。
抗战初,史良与大才子罗隆基有过恋情,但后来罗移情别恋,于是两人关系告终。在营救政治犯之中,史良遇到了陆殿栋。
陆殿栋是江苏吴江人,留学美国哈佛深造法律,主修国际法。他治学严谨,仅读书卡片就积累万余张。陆氏在法租界巡捕房任翻译时,一口流利的法语和英语。
他们俩在工作上一个通气报信,提供抓捕政治犯的消息,一个预先通知这些人尽快撤离,或在法庭上为政治犯辩护。在生活中,他们在和平饭店吃西餐,在大光明看电影,一个西服革履,一个裙角飞扬,于是情投意合。
国民党画影图形,悬赏五万大洋抓捕史良时,史良躲到了陆殿栋的家中,后来在他的陪同下,去警方“自首”。一九四九年上海解放前夕的五月十日开始,国民党在上海的特务四处抓捕史良,到五月二十七日的半个月中,史良东躲西藏,亏得陆殿栋力劝她没有去警察换回被抓的亲戚,才幸免一难。
在史良的心中,这个比她小七岁的小陆,才是她的真爱。一九五六年的夏季,北戴河畔风高浪急。史良与几位苏联专家同坐在船中,洋专家要求与这位世所闻名的部长女士合个影。史良婉言拒绝并说:“不行。在这样的私人活动中,当有我的先生在场。没有他或者有他在场却不被邀请的话,我一个人是不和谁照相的。”
史良和宋氏姐妹私交甚好。史良给宋庆龄送过咸菜、泡菜,买过花布和蛋糕。
宋庆龄刚出版个人选集就书赠史良,并在扉页上写“送给史大姐陆同志纪念”。宋美龄也很欣赏史良,极力与之交往。在一次宴席上,蒋介石问她为什么不参加国民党,难道国民党就不抗日,史良笑而不答。她的心中是不认同蒋介石的那个党。
一九七六年一月,在民主党派悼念周恩来逝世的追思会上,作为外交部的法律顾问和全国政协委员,陆殿栋难以抑制住对周恩来总理去世的悲伤之情,他喊着“总理不能走,总理不能走……”突然脑溢血发病了。陆殿栋被送往北京医院,当晚就去世了。这件事,对于史良更是天大的打击。
她的小陆去了,她的生活也垮塌了。她吃的药都是陆殿栋准备好的,家里的事务甚至存折,都是陆殿栋料理的。存折找不到了,生活一团糟。晚年的史良常沉浸在思念陆殿栋的氛围中,每天默默地坐在他的遗像前,黑纱不离身,参加国务活动时也是如此。
1985年9月6日,史良因病逝世,身后没有给亲属留下任何遗产……
史良无子女,其侄辈要求继承她佩戴过的一些首饰,但是经鉴定,所有首饰加在一起不过价值3000元……
史良
(1900—1985),中国法学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女,字存初,1900年3月27日生,江苏常州人。
出身于世代书香之家的史良,在八个兄弟姊妹中行四,自幼秉承了父亲倔强的品格和母亲干练的气质。因经济拮据,史良一直到14岁才正式进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附小读书。但在入校前,已跟父亲习字读书,从学识广博并具有一定新思想的父亲的谈天说地中懂得了许多历史故事,由此萌发了初步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思想。
1919年她参加“五四运动,担任常州女师同学会的会长,还被推为省立第五中学、常州南师和女师三校学生联合会的副会长兼评议部主任,参加了学界联合会。为了查禁日货、鼓动商界和工人罢市罢工,她经常在外进行宣传演讲,许多函电文告均出自史良的手笔。1922年暑假史良从武进女师毕业后,在好友资助下,进入上海法政大学学习法律,因为她感到在旧中国妇女参政是遥远的事,但学法律可以为受欺压的老百姓帮点忙。
1925年“五卅”运动中,史良积极参加了示威游行,高呼“反对帝国主义”、“打倒卖国贼”的口号,以至被捕,一天以后才被释放。随后还主编了一个名为《雪耻》的刊物,宣传民族独立,反对列强侵略。
1926年在法政大学就读期间,史良参加了该校学生反对校长只重金钱不管教学质量的斗争,结果4个同学被开除。史良十分不平,走上讲台,和校长讲理,使校长理屈词穷,史良和100名同学随之组成护校团,那时,正好王开僵发起成立上海法科大学,由司法界的著名人士董康为校长。史良和100多名参加护校团的同学便都脱离法政大学进入上海法科大学,以后史良就成了董康的得意门生。
史良
1927年从上海法科大学法律专门部毕业,因为是私立大学,拿不到律师证书,被分配到南京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工作,她的上司是国民党清党委员会的重要官吏,生性倔强正直的史良非常憎恶他,两人处处对立,不久史良就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捕入狱。在狱中史良目睹了一些慷慨就义、宁死不屈的共产党人,也看到了旧中国监狱对待犯人的非人道罪行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种种黑暗,两个月以后,她的父亲通过董康请蔡元培出面,才把她营救出来。
1930年史良曾到青岛国民党特别市党部任训政科主任,半年以后回到上海。这时上海法科大学改名上海法学院并经教育部批准立案,史良也已领到了律师证明。
1931年开业任律师,曾任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还加入了共产党设在上海的外围组织“革命人道互济总会”,任该会律师,曾办理多起营救邓中夏、任白戈、熊瑾玎、方知达等中共地下党员的案件。
“九·一八”事变
后,日本帝国主义鲸吞我东北三省,并加紧侵略活动,企图把华北地区变成它的殖民地。国民党政府一面推行对日不抵抗政策,一面加紧反共进行内战。
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全国团结起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上海的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发展,上海妇女界救国会率先成立,史良同志是发起人之一,并被推选为理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成立后,史良同志被选为执行委员。1936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气焰更加嚣张,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5月3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正式成立,选举宋庆龄、沈钧儒等40余人为执行委员,史良同志是其中重要一员。为了推动国民党抗日,她曾同沈钧儒、章乃器、沙千里作为救国会的代表,到南京请愿,并积极参加抗日救亡的宣传活动。国民党政府顽固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于11月22日悍然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之狱。史良是“七君子”中唯一的女同志,她在狱中拒绝敌人的诱降阴谋,坚持爱国无罪的正义立场,直到七七事变后抗战开始后,在全国人民的声援和中共中央的敦促下才被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营救出狱。
抗日战争期间史良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为了对抗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国民参政会的各抗日组织如救国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派、国家社会党和中国青年党共同酝酿成立一个统一的组织,1941年3月19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救国会为顾全大局没有加入。直到1942年史良才随救国会集体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为适应形势的需要,1944年9月19日在重庆召开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以个人参加为基础的中国民主同盟,仍以无党派人士张澜担任主席。
1945年9月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委员会成立,史良当选市委委员兼组织委员。1945年11月,在中国民主同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史良被增选为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常务委员。
抗日战争
胜利后,毛泽东主席、周恩来副主席到重庆,同蒋介石谈判,达成了“双十协定”,决定举行由各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旧政协”),共商国是。史良同志担任中国民主同盟代表团的顾问,她和民盟其他领导人一道,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为争取民主、反对独裁,争取和平、反对内战,同反动势力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旧政协会议以后,史良同志回到上海,继续执行律师业务,同时积极参加民主革命活动。
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迫使民盟停止公开活动。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同中国共产党紧密合作,为推翻蒋介石独裁政权和驱逐美帝国主义的势力为中国而斗争。史良同志因当时处境不能离沪赴港参加,曾委托赴港参加全会的沙千里同志代表她出席。随后她根据民盟总部决定,在上海建立了民盟华东执行部,并担任华东执行部主任。
在白色恐怖下,史良同志机智顽强从事民盟的地下工作,在宣传民主、保护民盟组织、联系群众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上海解放前夕,国民党反动派搜查了她的住宅,并密令逮捕她,在这危难时刻,上海解放了,史良才免遭毒手。
1949年6月,史良同志到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新政协”)的筹备工作。9月,她以民盟代表的身份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被选为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在上述历史进程中,她为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1949年9月21
日,史良作为民盟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司法部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还被选为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0年史良在民盟四中全会上被选为常委,1953年开始担任民盟中央副主席。
1957年以后,由于“左”的路线干扰,刚开始建立的法制遭到破坏,司法部被撤消,史良由司法部长改任人大常委委员。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史良遭受批判,被造反派抄家、勒令写检查和参加劳动,幸而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保护,她才免遭更大的灾难。
1976年1月,史良的丈夫陆殿栋(1907—1976)在怀念周恩来总理的追思会上发言,回忆总理对他的亲切关怀时,情绪激动,痛哭失声,结果诱发脑溢血不幸离世,使史良的健康受到严重的伤害。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使中国又开始了新的征程,民盟也重新恢复活动,史良对这一重大转折感到由衷地高兴,1979年10月民盟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史良继任主席。
史良在人民共和国度过了36个春秋,她铭记自己解放前说过的人民是主人、官吏是主人的公仆的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祖国服务,严于律己,自奉甚俭。
解放后,她将自己在1948年承办一件大遗产案获得的上海十余幢房屋报酬全部献给国家,另一栋三层楼的60余间房屋拨给民盟上海市委作办公用。
1985年9月6日,史良因病逝世,身后没有给亲属留下任何遗产。
故居外景1故居图片故居位于常州闹市区,和平北路122号。外景图片。
《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婚姻法》、《关于目 前司法
史良书法作品行政工作报告》
书法作品:
书画作品入编《国际中华书画艺术临摹大展作品集》、《国际书法篆刻集萃》、《中国硬笔书法艺术家精品》、《中国硬笔书法大辞典》、《中华硬笔书法家墨迹精华》、《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等。国画作品入编《二十世纪中华画苑掇华大画册》。
史良
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是著名的“七君子”之一,建国后担任司法部部长,还担任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至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史良同志的一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不仅在政治上,她始终追求真理,不断进步,坚持与共产党风雨同舟,并肩战斗,革命立场坚定;而且在待人接物上她也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善于团结同志。她生于民族忧患,死于祖国中兴,她的一生记录了中国知识分子和中国妇女的苦难与欢欣。
史良对建国后的法制建设有奠定基础之功,在1950年的第一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上,她作了《关于目前司法行政工作报告》,指导各地除设法庭或审判组外,还设立值日室、问事处、法医检验和执行、统计、档案等机构,以便民众诉讼。此外,该报告还强调法纪宣传和建立新的律师和公证制度——当然,1959年后司法部被撤销,法制被破坏殆尽,这是史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文革结束后,史良对清理冤假错案不余遗力,为许多受害的知识分子平反和落实政策。对一些斗争过她的人,她也没有深究。
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大法《婚姻法》实施,此法的修订离不开史良之力。如果说《宪法》是国家大法,那么《婚姻法》就是家庭的大法。数千年封建婚姻制度,包办强迫和男尊女卑第一次在法理上被推翻,妇女、儿童、老人的权益以及婚姻的自由纯洁有了一定保障——虽然如此,中国建国之初,史良仍遭反动的势力忌恨而遇袭。
史良认为婚姻问题对妇女更为重要, 她说:“家庭是经济单位,又是社会教育、文化教育单位。任何人如果在婚姻关系上遭受压迫,必致斫伤他的生产积极性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心,这些于各种建设事业的开展是有阻碍的。因此我们必须废除封建主义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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