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代父”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即使没有读过《木兰辞》的年轻人,大概也应该看过《花木兰》的电影。还有许多人都坚持认为,花木兰就是一位民族英雄。
历史上究竟有没有花木兰这么一个人呢?许多研究者都相信,确有花木兰其人,并考证出花木兰为北朝女性,很可能是北魏的鲜卑族人,因为“木兰”就是一个鲜卑姓氏(花木兰并不姓花,花字明显是后人加上的);而《木兰辞》中有“可汗大点兵”句,“可汗”即为北魏皇帝的称呼。
那花木兰到底有哪些可歌可泣的历史功绩,让她成了民族英雄?好像也没有。她只是女扮男装,代父从军而已。说她有孝心、勇敢,都没问题,但离“民族英雄”还是有一段距离吧?
花木兰代父从军
不过我并不准备跟你争辩花木兰是不是民族英雄。作为一名历史研究者,我更愿意跟你分享一些知识性的问题——比如为什么花木兰非得要代父从军?如果你读过北朝民歌《木兰辞》,就会知道那是因为“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北魏皇帝(可汗)发下征兵令,花木兰父亲名列其中,必须应征。
但花木兰父亲年岁已大,又是“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如何是好?显然,可汗的这次大点兵,已经给木兰一家子带来了愁苦,所以《木兰辞》开篇写道:“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花木兰想必辗转难眠,思量了一夜,才终于想到了对策,下定了决心,“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那么你会不会问道:既然“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北魏政府又为什么非要木兰家派丁入伍呢?木兰家不应召从军不行吗?不行。因为北魏实行的是府兵制。所谓府兵制,就是朝廷将一部分民户划为“府户”(军户),免其“租调”(人口税),但军户必须世世代代服兵役,当朝廷需要士兵上战场时,每户要出一名男丁应召出征。父死子替,兄亡弟代,不可以逃役。花木兰家无疑被划为军户,列入了军籍,所以可汗的“军帖”上才“卷卷有爷名”。军令传下来,花木兰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让老父亲上阵,要么自己女扮男装代父从军。
府兵制度之下,军户不但有服兵役之义务,而且每次入伍,所需盘缠、粮食、兵器、马匹,都得自己解决,朝廷是不会给你掏一文钱的。你看《木兰辞》中,花木兰出征之前,自己先要“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然后才“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
北魏这一极富中世纪色彩的府兵制,一直延续到隋唐。中晚唐之后才瓦解消亡,随后募兵制兴起,宋代实行的就是募兵制,当兵成为了一种基于自愿选择的职业,入伍不再是臣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换言之,宋朝人已经不用服兵役了。
既然是募兵制,国家当然需要给入伍的士兵支付薪水。宋代将士的薪水是多少呢?大致而言,一名普通士兵,每月可领钱三百文至一千文不等,大米二石左右(相当于一个成年人半年的口粮),以及若干春冬衣物。俸钱、粮食与衣物都是定期发放的,此外又有各种名目的补助,如“招刺利物”,即新兵入伍刺字之后领到的第一笔“衣屦缗钱”;郊祀赏赐;特支钱,类似节日补贴;银鞋钱,这是戍边士卒获得特别补助;口券,出戌时计口发放的钱粮补助;柴炭钱,冬季发放的薪炭补贴,等等。
府兵制度之下,军户不但有服兵役之义务,而且每次入伍,所需盘缠、粮食、兵器、马匹,都得自己解决,朝廷是不会给你掏一文钱的。你看《木兰辞》中,花木兰出征之前,自己先要“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然后才“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
北魏这一极富中世纪色彩的府兵制,一直延续到隋唐。中晚唐之后才瓦解消亡,随后募兵制兴起,宋代实行的就是募兵制,当兵成为了一种基于自愿选择的职业,入伍不再是臣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换言之,宋朝人已经不用服兵役了。
毫无疑问,这样的募兵制只能建立在庞大的军费开销之上,也惟有宋朝发达的商品经济与扩张型的财税制度,才能支撑得起。但军费开销还是给宋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宋人说:“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一分给郊庙之奉、国家之费,国何得不穷?民何得不困?”此说虽然有些夸大,不过养兵的成本确实给宋朝财政制造了巨大的财政压力。
尽管如此,我觉得还是要承认,募兵制更具现代性——以致放在一千年前的宋代,可能显得有些超前了——它使平民摆脱了服兵役之苦。宋朝大臣曾有过“议养兵之弊”的辩论,大臣韩琦坚决不同意废除募兵制,他说:“养兵虽非古,然积习已久,势不可废。非但不可废,然自有利民处不少。古者(强行征兵制)发百姓戍边无虚岁,父子、兄弟、夫妇常有生死离别之忧。论者但云(募兵制)不如汉、唐调兵于民,独不见杜甫诗中《石壕吏》一首,读之殆可悲泣,调兵之害乃至此。”在府兵制下,服兵役为强制之义务,这才会发生《石壕吏》那样的荒唐剧,也才会出现花木兰这样的代父从军之人。募兵制则可以避免这些不正常状况的发生。
不过宋朝之后,元、明、清都未能推动募兵制的发展,反而退回到北魏—隋唐的府兵制。以明代为例,朱元璋继承元统,延用军户制度,一批平民被划入军籍,世代承担起服兵役的义务,子子孙孙都必须入伍当兵。每一家军户的男丁,都要分好正丁、次丁、余丁、继丁等名次,正丁必须到政府指定的卫所(通常很遥远)服兵役,如果死亡,则由次丁、余丁、继丁依次递补。军饷则由军户屯种自给,不取于赋税。
朱元璋曾因此而自夸:“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其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朱元璋养兵的经济成本只是被嫁接到军户身上去了。况且,军户制的社会成本更加巨大——它只能依靠落后的中世纪制度来维持:身份社会、人身与户籍控制、强制服役、实物征调与自给自足的供给系统。它不需要市场,不需要货币化,更不允许有人身自由。
这么说来,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可以发生在北魏,也可以发生在隋唐,当然也可以发生在明朝的朱元璋时代——如果明朝的女子有如北朝女性那么强悍的话。但不可能发生在推行募兵制的宋代。
好了,我已经说完了木兰从军故事背后的制度变迁,现在你大可以赞美花木兰她的孝、她的忠(多么传统),也尽可以从女权主义的立场歌颂花木兰“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性觉悟(多么现代)。但是,我想告诉你,凡此种种美德,其实都是建立在花木兰以及她的军户家庭无从选择的“不自由”之上。
既然是募兵制,国家当然需要给入伍的士兵支付薪水。宋代将士的薪水是多少呢?大致而言,一名普通士兵,每月可领钱三百文至一千文不等,大米二石左右(相当于一个成年人半年的口粮),以及若干春冬衣物。俸钱、粮食与衣物都是定期发放的,此外又有各种名目的补助,如“招刺利物”,即新兵入伍刺字之后领到的第一笔“衣屦缗钱”;郊祀赏赐;特支钱,类似节日补贴;银鞋钱,这是戍边士卒获得特别补助;口券,出戌时计口发放的钱粮补助;柴炭钱,冬季发放的薪炭补贴,等等。
“花木兰代父”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即使没有读过《木兰辞》的年轻人,大概也应该看过《花木兰》的电影。还有许多人都坚持认为,花木兰就是一位民族英雄。历史上究竟有没有花木兰这么一个人呢?许多研究者都相信,确有花木兰其人,并考证出花木兰为北朝女性,很可能是北魏的鲜